close

臨保食品要亮明身份 商傢應在醒目位置公示標準


  浙江在線04月19日訊4月17日,記者從臺州市工商局獲悉,為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及身體健康安全,5月起,臺州市將實施臨近保質期食品管理制度。屆時,食品經營者應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向公眾公示食品臨近保質期標準,接受群眾監督。

  根據規定,保質期在一年以上的食品(含一年,下同),臨近保質期為45天;保質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臨近保質期為30天;保質期在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臨近保質期為20天;保質期在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臨近保質期為10天;保質期在10天以上不足30天的,臨近保質期為2天;保質期在10天以下的,臨近保質期為1天。

  臺州市工商局有關人士表示,食品經營者可與供貨商自行商議臨保期,但不得低於上述期限。而國傢有關標準允許不標明保質期的食品,則不設臨近保質期。

  為引起消費者注意,屆時,全市大中型商場超市和有條件的其他食品經營者均應設置臨近保質期食品專區或專櫃,並在醒目位置標明“臨近保質期食品銷售專區”或“臨近保質期食品銷售專櫃”字樣。未設置臨近保質期食品銷售專區或專櫃的,待售的臨近保質期食品上應有統一的“臨近保質期食品”標簽。

  此外,與其他商品一起捆綁搭售的食品接近保質期時,也必須標明“臨近保質期食品”字樣。捆綁搭售時,不得隱藏該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市民若發現商傢有違規者,可向當地12315舉報申訴指揮中心反映。


arrow
arrow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inspirr 的頭像
    inspirr

    inspirr

    inspir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