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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舉報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最高可獎10萬元


  新華網貴陽4月12日電(記者 胡星)記者從貴州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獲悉,《貴州省食品安全有獎舉報暫行辦法》將於5月1日起執行,鼓勵社會公眾參與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給予舉報人的獎勵金額,按照舉報案件的貨值金額、線索與調查結論相符程度進行核發,每起案件的舉報獎勵金額最高可到10萬元。

  此外,對舉報違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生產假冒偽劣食品的地下“黑窩點”“黑作坊”等的人員,以及生產經營單位內部舉報人員,還可適當提高獎勵額度。

  《貴州省食品安全有獎舉報暫行辦法》規定,舉報人可獲得相應獎勵的舉報內容包括使用非食用物質和原料生產食品,違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向畜禽及畜禽產品注水,收購、加工、銷售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動物肉類。同時舉報加工銷售未經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肉類;生產、經營變質、過期、混有異物、摻假摻雜等偽劣食品;超范圍、超劑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生產、銷售淘汰、禁止或暫停銷售的食品添加劑等行為,都將獲得相應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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