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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壓氧的適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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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壓氧能夠快速消除病因,起病因治療作用,臨床實踐證實有特效:
1、急性一氧化碳中毒及其它有害氣體中毒;
2、氣體栓塞及減壓病;
3、氣性壞疽,厭氧菌性蜂窩織炎;
4、各種原因窒息及急性缺氧性腦病;
5、斷肢(指、趾)再植術后(或血管破裂外科處理后)末梢循環障礙;
6、急性眼底動脈阻塞。
二、高壓氧主要通過消除局部組織的水腫與局部缺氧,改善組織的代謝來發揮對癥治療作用,臨床實踐證實具有顯著療效:
1、腦外傷及腦功能障礙;腦良性腫瘤及動脈瘤術后腦損傷腦水腫;
2、持續性意識障礙;
3、腦血管病(腦梗死、腦出血、腦供血不足);
4、突發性耳聾耳鳴;
5、各種軟組織挫傷、擠壓傷、撕裂傷;
6、周圍神經損傷;
7、牙周炎;
8、骨折(有嚴重血循環障礙)及愈合不良(骨不連)、骨壞死與骨髓炎;
9、放射性膀胱炎、直腸炎、頜骨壞死、放射性腦病;
10、眼底病;
11、脊髓損傷;
12、糖尿病足、糖尿病周圍神經病變、糖尿病視網膜病變;
13、病毒性腦炎;
14、新生兒缺氧缺血性腦病。
三、高壓氧作用機理不清,可能通過全身各系統的綜合調理、改善局部組織細胞的代謝狀態、促進干細胞的釋放與分化等途徑,發揮其康復治療作用,見效慢,有一定療效:
1、持續植物狀態;
2、老年性癡呆;
3、帕金森氏癥;
4、小兒腦癱;
5、進行性肌營養不良,多發性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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