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金融“戰國時代”


  上海、天津、深圳、重慶、武漢等區域發展規劃中獲得的金融“先行先試”權限,從本質上講都隻是獲得國務院會議的行政機制認可,過多出現此類“示范先行”,實際上強化瞭地方金融的無序競爭。

  目前中國至少有30多個城市明確提出構建區域金融中心,而有金融中心功能規劃或設想的各類城市更在200個左右,一場區域金融中心的爭奪戰如火如荼。這場金融競爭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激烈的競爭帶來瞭同質化重復建設和資源浪費的風險;另一方面也促使各城市在金融規劃中盡力根據區域優勢明確自身定位,發展能突出自身特色的金融業態。

  這使得各地方政府金融辦的職權都具有濃厚的地方特色,有的地方強調“金融協調”,有的則承擔“金融國資委”的職能,有的甚至替代瞭金融監管部門派出機構的部分職能。由於缺乏統一的規則來加以協調,各地方金融辦在處理與監管部門及金融機構的關系時,普遍面臨權責不清的矛盾。

  同時,為瞭解決城市化過程中的建設資金缺乏,近年來各級地方政府都大量設置融資平臺企業,通過各種方式來籌集資金,而發展地方金融的重要目標之一,就是推動轄內金融機構向地方融資平臺提供資金支持,這在近幾年已經成為地方政府金融管理的重要內容。另外,為瞭促使地方企業拓寬融資來源,地方政府還不遺餘力地支持和鼓勵地方企業上市融資,不僅在滬深股市,而且很多地方還努力引導企業到香港甚至發達國傢上市融資。

  自從央行行長周小川最早提出“金融生態”的概念之後,這就成為地方金融發展與金融競爭的一個重要指標。所謂金融生態,代表瞭各地方金融發展所面臨的體制機制政策“軟環境”。在各個城市,通過建設各種金融功能集聚區、金融後臺區、配套基礎金融設施與條件,設置各種財稅、土地、人才等優惠政策,進行各類金融形象宣傳,地方政府也在進行一場無形的金融戰爭。

  地方金融競爭的加劇,雖然對於自下而上的金融改革起到促進作用,但同時也使得區域金融發展差距逐漸拉大,造成金融資源配置的區域不平衡更加嚴重。中國東部、中部與西部地區凸顯金融機構佈局不均衡、金融深化程度拉開、金融資產總量與結構以及金融改革開放程度差異加大。

  如何解決地方金融“戰國時代”的低效競爭?

  第一,構造健全的地方金融管理體制。首先就應該合理劃定中央和地方的管理邊界,建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合理引導地方政府金融管理行為,統一規范和明確地方金融辦的職能,提高其專業化、市場化水平,同時把地方金融管理的重點放在規范和完善對準金融機構監管上,重點防范各類民間金融組織的風險,從而逐步建立全國與地方多層次協調互補基礎上的金融管理體制。

  第二,促進地方金融管理體制的法制化建設。無論是溫州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還是上海、天津、深圳、重慶、武漢等區域發展規劃中獲得的金融“先行先試”權限,從本質上講都隻是獲得國務院會議的行政機制認可,而且過多出現此類“示范先行”,實際上強化瞭地方金融的無序競爭,尤其是在金融資源高度管制的現在,也鼓勵瞭地方政府“跑政策”的沖動。應該在主動促進多層次金融管理體制建設同時,也使得地方金融發展盡可能建立在法律法規基礎之上,以制度形式來明確地方政府在金融發展與管理中的職責范圍。

  第三,使貨幣政策機制有利於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眾多研究和實踐都表明,同一貨幣政策的實施在不同地區會有不同的影響。為瞭適應區域協調發展的需要,在未來的政策運行中,貨幣當局應充分考慮各區域金融發展的差異性,打造區域性貨幣政策運行平臺,建立有效的、具有區域差異性的貨幣政策調控機制。具體可以包括:實行區域差別化的存款準備金政策;實施區域化再貼現政策;加強中央銀行再貸款對中西部地區的傾斜支持;在繼續推動利率市場化的過程中,適度實行區域差別的存貸利率;加大信貸政策的區域支持力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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