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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口可樂稱產品混入消毒液是“誤傳”


  產品全部合格 並無餘氯

  本報訊 (記者劉俊)日前,多傢媒體報道稱可口可樂(山西)飲料公司一名員工爆料,因管道改造,致使消毒用的含氯處理水混入公司9個批次的飲料中,目前部分產品已被當作合格產品銷往市場。可口可樂昨日透過聲明直指事件是誤傳,確認產品並無餘氯,所謂不合格產品流向市場“不符合事實”。

  記者昨日翻查我國標準,發現飲用水中可以含氯,但該指標有明確限值。

  不過截至昨日傍晚,由於當事各方未公佈有關檢測報告,上述9個批次的餘氯含量有多少尚不明確。

  昨日,可口可樂在華聯系人給本報發出聲明說,所謂“公司內部信息”,經查並不符合事實。“我司確認相關產品全部合格,並無餘氯。山西省質監局檢驗中心按照國傢標準和要求對相關產品進行檢測,結果顯示全部產品合格。”在給本報的書面補充中,可口可樂透露,昨日山西省質監局對相關產品再次進行檢測以確保結果無誤。

  據瞭解,可口可樂確曾發出上述內部郵件,但僅是“整個事件”中所有郵件中的一封,且事故中的幾批產品經公司自檢證明完全合格。不過截至昨日記者發稿時,事件具體情況仍未得到說明。

  業內:桶裝水不靠氯消毒

  2007年實施的新《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規定,在水質常規指標中,每升水的氯化物限值是250毫克;對於飲用水中消毒劑常規指標及要求,作為消毒劑的一氯胺(總氯)在出廠水中餘量每升不少於0.5毫克。

  昨日,廣東省瓶(桶)裝水飲用協會會長羅坦對本報記者說,上述國標中的“出廠”的意思是指自來水廠,這是由於考慮到城市輸水管道問題,餘氯的規定是為瞭保持一定的消毒作用。

  他指出,瓶(桶)裝水規定不準添加任何化學的消毒劑以保持水的純凈,因此已用臭氧、紫外線等替代的方法來消毒,但是其他飲料的要求和純凈水並不相同。

  記者瞭解到,據我國《飲料通則》(GB10789-2007)規范性引用文件的名單,引用的仍是《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中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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